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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再就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时间:2017-05-16 09:15:56  来源:  作者:
下岗再就业分两部分内容:一是企业实体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可申请享受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企业实体包括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商贸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 , 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经批准合格后 , 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 4000 元, 每名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3 年。二是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下岗失业人员,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经批准合格后 , 按每户每年 8000 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 每名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3 年。原政策截至到 2008 年 , 国家为扶持下岗再就业 , 审批时间延长到 2009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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