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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淇滨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
封井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区水利局制定的《淇滨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封井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7年5月9日
淇滨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封井方案
(区水利局 2017年5月8日)
为进一步实施地下水压采工作,促进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改善地下水环境状况,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封井方案的函》(豫水政资〔2016〕101号)和《鹤壁市水利局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鹤壁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封井方案的函》(鹤水〔2017〕39号)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保障供水水量、水质安全和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宗旨,根据国家“城市用水先地表水、后地下水”的政策要求,在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合理配置水资源基础上,对地下水开采实行总量控制,对全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限期关停和封闭,实现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科学管理和持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牵头、属地负责、先供后封、分类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对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进行封闭(含自备地表水源),以南水北调水和其他地表水置换地下水,保护和涵养地下水源,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科学利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总体目标
2017年12月底前,封闭全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所有自备水井。
四、封井范围、类型和任务
(一)封井范围
1. 全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取水许可证的自备水井。
2. 全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取水许可证已到期和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自备水井。
3. 核查过程中发现的属于封闭范围的自备水井。
4. 普查未发现的,经举报查实属于封闭范围的自备水井。
(二)保留范围
消防用井、观测井、地温空调、地热用水井及因生产工艺需要的(如制药、印染)特殊用井,由取水户提出申请,经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井封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予以保留的,报区水利局备案,不列入此次封井范围。
(三)封井类型及任务
根据公共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和实际供水情况,结合我区供水现状,实施分类封井。
第一类: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宾馆住宿业、餐饮业、纯净水生产等作为生产经营性饮用水源的自备水井。
第二类: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公共住宅小区等用于生活、绿化的自备水井。
第三类: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矿企业生产的自备水井。
第四类: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洗浴、洗车行业的经营性自备水井。
以上四类整治任务:限期封闭并改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供应的自来水。
第五类: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外的自备水井。
第五类整治任务:暂予以保留,未安装计量设施的,按程序安装计量设施,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待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后予以分类封闭。
五、封闭方法
对成井质量较差、井深较浅的,采用土石封填的方式封闭;对成井质量好的中深井,采用井口钢板焊封的方式封闭(作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表取水设施全部拆除。各乡镇、办事处作为本辖区自备水井封闭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研究水井封存、封填的具体措施,既要实现封井目标,又要防止地表水对地下水的污染和地下水串层污染。所有封存、封填水井和保留水井均应按照经纬度位置、井深、用水情况等登记建档。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5月)。区有关部门要在新闻媒体发布封井公告,履行告知义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广泛宣传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意义和要求,大力营造封闭自备水井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井封闭工作领导小组要召开封闭自备水井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本辖区范围内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封闭工作,逐级签订封闭自备水井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办事处要对自备水井用水户下达限期封闭通知书。
(二)核查登记阶段(2017年6月)。各乡镇、办事处要结合前期普查情况,要进一步对辖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进行核查登记造册,并报区水利局。
(三)限期完成阶段(2017年7月-8月)。2017年4月下旬至8月督促自备水井用水户自行拆除取水设备并封闭自备水井。区水利局组织对自备水井封闭工作进行初验,实行一井一验制度,初验合格后填写初验报告,报市封井协调办公室组织验收,由市封井协调办公室发放验收合格证书,存档备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9月-10月)。对没有按规定要求封闭的自备水井,由区水利局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强制封闭。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11-12月)。各乡镇、办事处在自备水井封闭后及时将封井情况报区水利局,并对辖区内自备水井整治工作认真总结,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强化责任落实。区政府成立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井封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负责封井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等日常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封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督导封闭辖区内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井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要明确专门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根据本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封井任务。
(二)加强联动,建立长效机制。区水利、住建、财政、发改、卫生防疫、乡镇办事处等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强力推进,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以水利部门为主的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管理,严防依法封闭的自备水井重新启用。对暂时保留的自备水井,定期检查其安装计量设施和水资源费缴费情况,凡不按要求装表计量或破坏计量设施、恶意拖欠水资源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罚,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对未经许可新打自备水井,一律限期自行封闭,逾期不封闭的,依法强制封闭。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用水户、个人积极参与监督。
(三)定期通报,严肃责任追究。对积极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区直有关单位、乡镇办事处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措施不力,进展缓慢,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淇滨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井封闭工
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 件
淇滨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井
封闭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常文君(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金庆(区政府办副主任)
苏 波(区水利局局长)
付宪生(区城管局副局长)
牛爱枝(区发改委副主任科员)
郭胜斌(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平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辉民(区环保局)
马成明(区国土分局负责人)
魏俊平(区卫计委副主任)
王县印(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杨恩科(区水利局副局长)
陈 波(大赉店镇副镇长)
王跃国(钜桥镇副镇长)
程新生(金山办事处副主任科员)
孙爱勇(黎阳路办事处副主任科员)
王志伟(九州路办事处副主任)
石红星(长江路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负责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自备水井封闭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苏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恩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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