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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完善管理措施,加强监管考核,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城区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切实做到市容环境干净、整洁、有序、规范,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树立首善之区良好形象。
二、责任主体
城区范围内沿街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各类经营户、集贸市场的主办单位和居民住户均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责任主体(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城区居民均有参与“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维护良好城市环境的义务。
三、责任范围
责任单位“门前三包”区域范围按以下原则确定。横向范围:有明确用地红线的,以规划、国土用地红线图确定的红线为准;无明确用地红线的,以建筑物沿路总长为准;相邻单位有空档的以二分之一间距为界限。纵向范围:建筑物(包括围墙)墙基至人行道道牙(无人行道的,以道路边线为界)。
四、内容标准
(一)包环境卫生:责任单位要自备垃圾桶、垃圾袋、扫把、簸箕等卫生器具,及时清理痰迹、污物、废弃物、积水和卫生死角;制止和劝阻随地吐痰、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等行为;制止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贴乱涂乱画、乱焚烧及损坏市政基础设施等行为;达到门前整洁卫生。
(二)包市容秩序: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辆按停车线划定区域规范整齐停放;禁止违章设立摊点、占道经营、堆放杂物、乱停车辆、乱挂晒衣物、乱放置广告牌和乱拉乱挂布条广告等行为;禁止使用各种电子音响设备招揽生意;禁止设置遮阳蓬;户外灯箱、广告招牌、霓虹灯、门(面)装璜等确需设置的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要求,污染损坏的应及时清洗、更新或拆除;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必须经区城市管理局审批;禁止在城市道路两侧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达到门前规范有序。
(三)包绿化美化:负责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绿地、绿化带的日常管护;禁止攀折树枝、刻画树木、借助树木搭棚和悬挂物品及践踏、占用、污染绿地和绿化带等行为;达到门前绿化、美观。
五、管理形式
“门前三包”可以采取责任单位自包、联包或出资委托代管等多种形式。
六、责任分工
(一)区城管局职责
1.负责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推进。
2.负责城区主次干道 “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的组织、安排和推进工作。
3.负责对各城区办事处“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二)各城区办事处职责
1.负责辖区内主次干道以外街道“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和监督考核。
2.负责辖区社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的组织、安排和推进工作。
3.建立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管理队伍。
(三)其他部门职责
1.区卫生局:负责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的督促、协调,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
2.区环卫处:负责在城区所有街道合理配置垃圾箱、保洁桶等垃圾容器;负责做好责任单位的垃圾收集和清运工作。
3.区园林局:负责沿街绿地的管护和保洁工作。
4.区市政处:负责城区非机动车停车位设置和施划工作。
5.区工商分局:负责商户“门前三包”前置管理,向沿街商户发放、审验营业执照前,审查商户“门前三包”责任书签定、落实情况。配合区城管局、各城区办事处对有营业执照但“门前三包”工作不落实的商户进行督导、管理。
6. 公安派出所:负责对各责任单位门前的机动车辆乱停放现象依法进行处理;负责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中出现的暴力抗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7. 区环保分局:负责对责任单位产生的噪音和排放污水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如实告知执法机关。
8.区食药监分局:负责对餐饮服务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和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户依法进行处理。
9.区直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日常工作,相互配合,共同抓好“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
七、管理措施
(一)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挂牌公示制度。区城管局、各城区办事处要认真做好“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后,须在责任单位显著位置悬挂统一制作的“门前三包”责任牌,明确“三包”内容、范围及具体负责人员。
(二)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台账制度。区城管局、各城区办事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门前三包”台账制度,对“门前三包”责任单位、经营户、住户等逐个备案,实行台帐管理,及时登记责任单位名称、地址、电话、责任书签订情况、违规处罚情况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生变更的,要及时调整登记备案,为检查、考核、评比提供依据。
(三)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巡查制度。区城管局、各城区办事处要建立全方位监管、服务体系,定人、定时、定路、定责,切实加强辖区责任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巡查和管控。实行网格化、社区化管理,对漏签责任书、责任不明确、不履行责任或履行不到位等情况,及时督促整改。
(四)建立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联动机制。区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相互沟通,协调联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共同配合,切实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及环境整治工作。
(五)建立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考评机制。区城管局、各城区办事处要建立日巡、月检、季评相结合的监督考核机制,对各责任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评比,切实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
(六)建立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奖惩制度。区城管局、各城区办事处要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奖惩制度,每月评选若干个管理措施到位、责任心强,具有示范意义的“门前三包”责任单位进行表扬。要加大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规定的责任单位和人员的查处力度,对落实不得力、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促进“门前三包”责任制有效落实。
八、加强宣传
(一)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区宣传部门要将“门前三包”责任制纳入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宣传“门前三包”的相关法规、政策、工作措施、处罚标准等。要发挥好新闻媒体的教育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对责任制落实到位、管理成效明显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表扬,对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效果差的反面典型进行曝光。
(二)加大进店入户宣传力度。区城管局、各城区办事处要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向各责任单位宣传“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重要意义,通过“温馨提示”、“公开信”、“宣传册”、“倡议书”等形式,进店入户宣传“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具体内容、责任范围、责任主体、实施方式及有关处罚规定,做到“门前三包”责任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加大主题宣传力度。区城管局、各城区办事处要组织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并将“门前三包”责任制履行情况作为评比“文明单位”、“文明校园”、“五好家庭”的考核评比指标,提高社会各界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营造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淇滨区“门前三包”责任范围
2014年3月27日